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一、大學部畢業最低學分:129學分(含共同課程、通識課程、院共同課程、系基礎課程、系核心課程、系專業模組、自由選修課程)。

二、112學年度入學之大學部課程架構內含「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科目及學分」50學分。

三、本系系專業模組為師培專業模組及行政專業模組,系專業模組課程修習規定如下:

(一)師資生修業期間需修畢師培專業模組課程29學分。

(二)非師資生修業期間需修畢行政專業模組課程25學分。

四、自由選修課程20學分,需至少修畢一個學分學程(含跨領域學程、增能學程、微型學分學程),不足之其他學分可自由修讀本系、外系、他校之專門課程、其他學分學程課程,或師資培育課程,惟本校及他校通識課程不得列入自由選修課程。

五、畢業前應符合以下規定始得畢業:

(一)非師資生須修畢本校任一類學分學程並取得學分學程證明書,學分學程之修習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辦理。師資生如放棄修習教育學程者,比照非師資生辦理。

(二)本系中文基本能力畢業門檻為「基礎級」,英文基本能力畢業門檻為「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補救措施請參照通識教育中心網頁之公告。

六、本系入學學生英文基本能力要求須達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初試)以上之標準。若英語能力未達標準者,須參加校外相關英語能力檢定。當其成績未達標準者,則依本校訂定大學部學生語文基本能力實施要點第五點,得以加修本校辦理之 0 學分 4 小時「英文加強課程」或英文會考替代,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本校英文基本能力要求。學生參加「英文加強課程」,須依規定報名並繳交學分費。

七、本系自 107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學生中文基本能力畢業門檻為「基礎級」。通過標準以在學期間參加全國大專生語文素養檢測成績為依據。若中文基本能力未達基礎級者,學生可在畢業之前報名參加往後每學期舉辦之大一中文會考或加修本校辦理 0 學分4 小時「中文加強課程」,成績及格者視同通過畢業門檻。學生參加「中文加強課程」,須依規定報名並繳交學分費。

八、修習雙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需符合本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雙語教學之相關規定。

九、凡修習教育部規定雙語教學教育學程之所列之科目得以抵免本系相同科目之名稱及學分數。

十、師資生建議多修習輔導、英語、自然、閩南語、資訊、族語領域加註專長以增加未來擔任教師生涯發展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