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日期:112/4/21-112/5/31 二、 申請資格:本系大三學生且前五學期平均學業成績達該班級前二分之一,且前五學期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者。 三、 檢附文件: 1、申請表(如附表一)。 2、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須有班排名)。 3、個人簡歷與修習動機。 四、如有問題,請洽系辦鄭小姐或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