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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0學年度第2學期頒發學位證書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校為達到防疫效果並便利同學領取學位證書,採以下5種學位證書領取方式,供同學選擇:「郵局便利袋」郵寄、「氣泡信封袋」郵寄、「委託系辦人員」代領、「親自到校」領取及「委託他人」代領。

(二)相關學位證書領取方式及各項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一」或前往https://oaars.ntcu.edu.tw/front/news/news.php?ID=bnRjdV9ycyZuZXdz&Sn=41

二、「大學部畢業生學位證書領取方式調查表」說明如下:

(一)請畢業生勾選欲領取學位證書之方式,勾選郵寄學位證書者,請務必於本調查表中填寫「郵寄住址」及「聯絡電話」

(二)請每位畢業生勾選並確認學位證書領取方式後,於簽名欄「親自簽名」。

(三)隨文檢附「氣泡信封袋」及「雙掛號回執單」各15份,欲以「郵局便利袋」或「氣泡信封袋」郵寄學位證書者,請先以油性筆填妥郵寄住址及收件人姓名、貼足郵資、簽妥「切結書」,併同本調查表,於111年6月2日前繳交至系辦。

(四)申請郵寄學位證書者,另需檢附雙掛號回,請系辦代為收齊後,一併交回教務處註冊組。

(五)「氣泡信封袋」數量需求較多者,可另與教務處註冊組聯繫,額外提供。

(六)郵寄數位證書郵資費用說明

1.以「郵局便利袋」郵寄:限用郵局一般便利袋(65元),請在郵局便利袋上貼足52元郵票。

2.以「氣泡信封袋」(防水防震)郵寄:

(1)無寄證書夾:請於信封貼足69元郵票。

(2)有寄證書夾:請於信封貼足117元郵票。

三、大學部畢業生離校程序單請向貴班服務同學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