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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網公告起訖日期:110年2月9日至110年3月5日止。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或國外教育學等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者。

 (二)獲得博士學位超過五年者至少需滿足下列二項條件之一:1.五年內需擔任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至少一件且發表優良國際期刊論文至少一篇。2.具社會聲望,可對校務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

 (三)獲得博士學位五年內者至少需滿足下列二項條件之一:1.五年內需擔任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至少一件或發表優良國際期刊論文至少一篇。2.具社會聲望,可對校務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

 (四)上述優良國際期刊發表,需為第一作者或前三作者中之通訊作者,且刊登於SSCI、A&HCI、SCI或SCIE等期刊。若未符合上開(二)或(三)之規定者,將以校務基金教學人員聘用。

 (五)可教授教育學系課程評鑑、課程評鑑理論與實務專題研究、課程政策分析研究、教學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國民小學教學實習之科目。

 (六)具有服務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七)具有以下經驗者優予考慮:

  1、曾主持科技部或其他機構研究計畫者。

  2、具有中小學教學經驗且具備領域教學或研究專長者。

  3、具有國外經驗(含教與學)且能英語授課。

三、教學項目:

 (一)開設教育學系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課程。

 (二)輔導學生、指導學生專題及論文。

 (三)協助系所相關業務。

 (四)其他悉依校方規定(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義務行政工作三年)。

四、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檢具以下相關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裝訂成冊送繳教育學系辦公室:

 (一)自傳及履歷表(請加註應徵專長,並列明專長順序)。

 (二)學士、碩士及博士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且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三)大學、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

 (四)歷年著作目錄,含最高學歷論文、期刊、專書、研討會論文(請註明SSCI、A&HCI、SCI或SCIE等),請附上近五年代表著作三篇全文電子檔案。

 (五)已教授過大學部、研究所之授課大綱各乙份。

 (六)上述(一)~(五)項(自傳、履歷表、學士、碩士及博士畢業成績單及畢業證書、近五年代表著作三篇電子檔案、歷年著作目錄)資料,請整併成一個完整的PDF電子檔(請勿加密)傳送至cute3346@mail.ntcu.edu.tw,傳送電子檔案後請留意電子郵件回覆,考量節能減碳,本次應聘資料不收紙本郵件。

五、備註:

 (一)進入複試人數未達決審人數2倍(含)以上者,將再次延長公告。

 (二)本次徵聘教師起聘日預計為110年8月1日或111年2月1日。

 (三)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義務行政工作三年。

 (四)若未符合資格條件者,必要時得以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身份聘任,併此敘明。

 (五)教育學系網址: http://edu.ntcu.edu.tw/index.php

 (六)承辦人:陳麗文 小姐,聯絡電話:04-22183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