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依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行政院113年調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漲4%,配合調整本校113學年度以後入學之碩士班、博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學雜費收費基準及學分費4%(EMBA10%)案,業經本校112學年度第7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辦理,預計調整費用。
二、教務處訂於113年5月2日(四)下午6時30分於求真樓1樓K107演講廳,舉辦113學年度以後入學之碩士班、博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學雜費收費基準及學分費調漲公開說明會。
三、為先了解及收集學生對於學雜費收費基準及學分費調整意見與想法,採「線上GOOGLE表單」方式辦理,填表方式如下:
(一)調查表填寫期間:113年4月1日(一)起至4月24日(三)止。
(二)請掃描以下QR CODE進行意見表達:
四、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調漲相關資訊,公告於本校首頁「認識中教大」-「資訊公開/年報」-「校務財務資訊公開專區」-「學雜費與就學補助資訊」-「學雜費調整之用途規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