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鼓勵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系就讀碩士班及課程與教學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之效果及縮短修業年限,本系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要點」特訂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申請須知(以下簡稱本申請須知)。
二、本系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得於三年級下學期依本系公告向本系提出申請。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5/31(星期五)止。
(二)申請資格:前五學期平均學業成績達該班級前二分之一,且前五學期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者。
(三)檢附文件:
1、申請表(如附表一)。
2、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須有班排名)。
3、個人簡歷與修習動機。
(四)甄選方式:書面審查(依當年度本系公告的申請期間繳交申請相關文件)。
(五)申請結果:依書面審查擇優錄取。
三、相關申請辦法請參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碩士學位課程先修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