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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暨申請截止日期:113年2月27日。

二、資格條件:

  • 具有國內或國外教育學等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者
  • 獲得博士學位超過5年者,5年內需擔任國科會(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至少1件且發表優良國際期刊論文(需為第一作者或前三作者中之通訊作者,且刊登於 SSCI、A&HCI、SCI 或 SCIE 等級期刊)至少1篇。
  • 獲得博士學位5年內者,5年內需擔任國科會(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至少1件或發表優良國際期刊論文(需為第一作者或前三作者中之通訊作者,且刊登於 SSCI、A&HCI、SCI 或 SCIE 等級期刊)至少1篇。
  • 具有助理教授證(含)以上資格者(無助理教授證者,初審通過後,應辦理博士論文外審)。
  • 具有實驗教育、課程與教學之專長。
  • 具有服務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 具有以下經驗者優予考慮:

1.具有中小學教學或實驗教育經驗。

2.曾主持國科會(科技部)或其他機構研究計畫。

3.具有大學教學資歷者。

4.具有國外經驗(含教與學)且能英語授課。

三、工作項目:

  • 開設本系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課程(實驗教育、實驗學校課程與教學研究、教育/教學實習課程、教育領域相關課程等)。
  • 輔導學生。
  • 指導學生專題及論文。
  • 指導學生在學集中實習及半年教育實習。
  • 協助系所相關業務。

(六)其他悉依校方規定(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行政工作三年)。

四、聯絡方式: 04-22183346 鄭怡萱小姐(cute3346@mail.ntcu.edu.tw)。

五、應繳資料 :

  • 自傳及履歷表(加註應徵專長,並列明專長順序,曾主持國科會研究計畫請列明年度和計畫名稱)。
  • 學士、碩士及博士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且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 大學、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
  • 助理教授證(含)以上資格證影本
  • 歷年著作明細,含最高學歷論文、期刊、專書、研討會論文(刊登於SSCI、A&HCI、SCI、SCIE等期刊,請標示粗體)。
  • 教授大學部、研究所之授課大綱各1份。
  • 上述(一)~(六)項「自傳、履歷表、學士、碩士及博士畢業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歷年著作明細(不用放全文)、大學部及碩士教學大綱等」資料,請整併成一個完整的PDF電子檔並製作目錄(請勿加密),於校內公告截止日前傳送至cute3346@mail.ntcu.edu.tw,傳送電子檔案後請留意電子郵件回覆考量節能減碳,本次應聘資料不收紙本郵件

 

六、備註:

  • 本次徵聘教師起聘日預計11381
  • 進入複試人數未達決審人數2倍(含)以上者,將再次延長公告。
  • 若未符合資格條件者,必要時得以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身份聘任,併此敘明。
  • 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義務行政工作3年。
  • 其他悉依校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