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112年4月28日(五)前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
二、申請學生應備妥下列文件至通識中心辦理:
(一)本校獎助學生參與校外外語能力測驗申請表乙份
(二)學生證或畢業證書
(三)身分證(或護照)
(四)校外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影本,若校外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上所載姓名為英文者,應另檢附足資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如護照等),以供驗證
(五)報名費收據正本
(六)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金融卡影本
(七)領據
三、詳情請見附件
一、時間:112年4月28日(五)前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
二、申請學生應備妥下列文件至通識中心辦理:
(一)本校獎助學生參與校外外語能力測驗申請表乙份
(二)學生證或畢業證書
(三)身分證(或護照)
(四)校外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影本,若校外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上所載姓名為英文者,應另檢附足資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如護照等),以供驗證
(五)報名費收據正本
(六)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金融卡影本
(七)領據
三、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