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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在學並有修習學分,並符合110學年第1學期「學業成績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之處分」者(成績統一依據111年2月21日本校教務處之成績檔為準)。

(二)報名之學生須具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或港澳學生資格。

二、報名時間

110年12月20日(一)上午8:00起至111年1月3日(一)下午5:30止(假日無受理報名),繳交申請資料至師資培育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求真樓6樓K610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甄選日期及時間

111年1月13日(四)晚上6:10至7:40(晚上6:00前報到)

四、本甄選簡章已公告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公告訊息」,網址http://is.gd/qtbSmg